中宏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王镜榕)在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习近平强调,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中宏观察家 刘彤
日前,中宏观察家、中国食品报社总编辑刘彤就相关话题接受本网专访。
从脱贫攻坚到共同富裕的治理逻辑
中宏网记者:中国“精准扶贫”理念首倡地——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因地制宜形成种养、苗绣、旅游等五大产业体系,村民人均纯收入由1668元增长至18369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从零到突破200万元。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再到共同富裕,您对贯彻其中的新时代治理逻辑和治理之道如何解读?
刘彤: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同时,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从贯彻其中的新时代治理逻辑来解读,首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都包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决定了在推进的进程中,必须统筹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的协调发展,每一个阶段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其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个问题。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一个升级版,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一个基础性工作。从聚焦“贫困”补齐乡村发展的“短板”,到推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这是一个接力奋进的过程。而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而要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
从治理之道来解读,乡村振兴不仅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而且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给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出一系列新的课题。包括: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促进乡村全面发展;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确保粮食安全;要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要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大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动农民全面发展;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等等。总的来看,这些新课题,既是新发展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也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息息相关,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切实推进。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把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业供给质量、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作为重点来抓,从而有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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