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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升级洪水与泄洪预警机制

2025-05-22 17:35:56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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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近日,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和泄洪预警发布处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发布主体、确定发布对象、畅通发布渠道、强化组织落实等四方面,全面升级洪水和泄洪预警发布机制,推动预警与响应高效联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广东极端天气事件频繁,水旱灾害防御难度增大。提前做好预报预警、部署应对措施,是防御成败的关键。2024年6月16日至18日,韩江流域受极端强降雨影响,遭遇历史罕见汛情。长潭水库、棉花滩水库迎来建库以来最大洪峰。省水利厅提前约5小时向长潭水库下游地区发布泄洪预警。16日22时30分,新铺镇完成最后一批群众转移,共转移10790名群众。30分钟后,新铺镇局部堤段溃决。得益于预警及时、转移迅速,下游城镇未出现因水库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彰显了预警机制在防汛减灾中的关键作用。

  此次《通知》创新构建“456”预警机制。明确4类水利预警信息: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水库水电站水闸泄洪、工程险情;确定5个预警发布责任主体及其发布对象:各级水利部门、水文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镇级党委、政府及其防汛工作机构、村(居)委;畅通6种预警发布渠道:公文、短信、电话、“一键通”系统、微信(粤政易)、大喇叭等。《通知》按照“尽早尽快、应发尽发、到户到人”原则,全面梳理各级预警发布对象,规范预警信息上传下达的各个节点,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直达。各级水利部门、水文机构、镇级党委、政府及其防汛工作机构、村(居)委会,负责将本级产生或接收的预警信息向上级报告,并同步发布至相关单位、地区、责任人和群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含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针对水库水电站水闸泄洪和工程险情预警信息,须严格履行信息上报与对外发布职责,实现预警信息全链条覆盖。

  《通知》要求以“叫应”为导向,综合运用多种渠道,打造“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渠道互为补充”的发布格局,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高效。针对重要紧急预警,优先采用电话方式进行即时沟通,当预警信息未收到责任人反馈时,也必须通过电话反复“叫应”。镇村两级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除利用大喇叭广播外,可灵活使用敲锣、口哨、手摇报警器等工具,快速将预警传递至受影响区域的每一位群众,打通预警发布“最后一米”。

  《通知》强调,各级水利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预警发布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发布对象,畅通发布渠道,规范发布流程,切实筑牢防汛抗洪救灾第一道防线。同时,建立预警发布后跟踪机制,实时掌握预警处置进展,确保预警信息及时生效、防御措施迅速落地。(黄磊刚)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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