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以尽职履责为主的破产便利等政策制度”。海口作为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省会中心城市,拥有全省最优的发展配套基础,集聚了全省70%以上的总部企业和90%以上金融机构的海南总部。当前,海口正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举全市之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作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一级指标,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参考。近年来,海口市着力从“四抓四提升”入手,以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理破产”机制效能,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抓队伍建设,提升破产审判专业水准
一是设立破产法庭。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集约化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和挽救机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也是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的重点考察内容。2021年12月27日,经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海南省委编办批准成立了海口破产法庭。该法庭集中办理海口市破产、强制清算、跨境破产案件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是海南自贸港首个且唯一的破产法庭,也是全国第15家破产法庭。自设立以来,海口破产法庭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拯救和出清功能,为化解产能过剩、优化资源配置、优化海口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多来,海口“办理破产”指标债权回收率提高了0.47个百分点,降低成本4308元。其中,2023年初审理的一宗破产清算案件实现拍卖溢价4000余万元,一宗破产清算案件成功追回了1.8亿债务人财产。
二是配强专业队伍。破产法庭设立后,海口市立即选配5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法官充实到破产审判队伍,配齐配强司法辅助人员,夯实工作力量。同时,根据破产审判的特点,制定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的单独绩效考核办法,通过明确案件办理各阶段折算比例的方式科学评定工作量,实施单独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审判团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担当。成立一年来,共审理各类破产类案件505宗,办理的多个案例入选省高院典型案例选编,得到上级单位的充分肯定。
三是强化数据赋能。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大力开展信息化改造升级,打造互联网智慧法庭。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平台、海南智慧审判破产办案新系统等数字载体,实现了远程立案、债权申报公告、线上审理、案件全流程线上管理等功能。2022年审理的一家药企破产重整案实现全国各地共计150余名债权人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有效降低了“办理破产”时间和费用成本。
二.抓制度创新,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推行“简易审”。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的破产案件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将简易程序从审理程序前移至申请审查程序,大幅缩短了审查时间、提升了审判效率。比如,2022年受理的一件由债权人提起的破产申请审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8天;首例“清转破”简易审案件以1日完成审查、32天完成审理,均实现了法定期限内最短办理时长。同时,立足实际开创了“简易审+和解”工作模式,成功促成部分“执转破”案件在申请审查阶段达成和解,实现债权人获得清偿与债务人企业得以存续的“共赢”效果,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
二是探索“预重整”。为精准识别重整可行性,提升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充分发挥重整制度在挽救困境企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了预重整制度,并受理海南自贸港首例预重整案件,成功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破产程序条例》中关于管理人选任方式的创新性规定,首次采用了债务人和债权额占总债权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联合推荐的方式指定临时管理人。目前该案已进入重整程序,并成功引入战投,完成了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企业将有望通过重整化解债务危机,走出经营困境,重获发展生机。
三是推出“新机制”。“办理破产”质效的提升离不开制度集成创新。海口破产法庭自成立以来,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抓手,先后制定、完善和贯彻落实28项破产审判制度,有效降低了破产成本,提升了债权回收率,解决了破产衍生诉讼交费难、维权难等问题。比如,通过完善“执转破”机制,优化“执转破”繁简分流,以及推进立案前端源头化解、审执中端协调联动、破产末端有序衔接,实现立、审、执、破各程序环节之间的无缝对接,避免了程序空转、提升了司法整体效能。再如,正在审理的某物联网公司“执转破”案件结案后,将促进涉及该公司的全国各地1600余件执行积案有效化解,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重要功能。
三.抓府院联动,提升破产处置便利度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同向发力的联动机制。出台《海口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组织府院联动会议,推进“点对点”实质联动,会商解决破产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共同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破产处置工作效率,企业及相关主体安全感不断提升,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比如,在某酒店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破解了因历史欠税导致停滞多年的业主办证难题,陆续为258户未办证业主中的190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是打通部门壁垒,搭建多方协同的办理流程。强化信息共享,通过公文网将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信息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在不动产、车辆、银行、税务等破产企业信息查询方面,保持畅通状态。针对破产程序中涉及的企业登记事项、涉税、涉不动产等问题,法院、税务、资规、市监等部门会签多项制度文件。建立健全破产企业工商简易注销、税务简易核销、容缺受理、预留印鉴变更、任职限制登记、重整企业信用修复、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视过户一体联办等工作机制,提高了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履职便利度。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司法为民的务实举措。及时组织召开“点对点”府院联动会议,确保企业在重整期间有效持续经营,做到企业不停产、工人不下岗、债权有保障。另外,为推动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欠薪保障制度,法院、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破产企业职工欠薪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会商纪要》。为便利管理人依法履职,加强重整企业融资支持,保障重整企业金融信用修复,与省高院、人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共同起草《关于进一步合作优化办理破产案件中涉金融业务的若干意见》,为全省提供了“海口智慧”。
四.抓双向沟通,提升破产管理满意度
一是规范管理人履职。管理人是“办理破产”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为促进“办理破产”指标的提升,多次召开破产管理人座谈会,听取管理人年度述职报告,对管理人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考核,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职。建立日常工作汇报制度,实施平台线上全流程监督,高效监管管理人办案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掌握案件办理进展。
二是完善保障机制。在全省率先设立管理人援助资金,及时办理资金发放审核、审批手续,强化管理人履职保障,提升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同时,转变工作思路,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协助管理人办理财产解封、解押、解限等事务,破解管理人履职难题。
接下来,海口市将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建设,主动对标先进,补足自身短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职能作用,力争在服务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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