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11月8日电 商务部发布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8年第84号公告公布的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致。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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