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3月23日电 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五大目标,分别为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以及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用“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代替了以往的“一次能源生产量”。“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于2021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首次提出。
在节能减碳方面,《规划》提出,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五年需累计下降13.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这较“十三五”末提高了4.1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应达到39%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规划》要求,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在评价新能源利用的具体指标方面,《规划》指出,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在建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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