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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立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

2024-12-28 12:19:53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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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对省管企业出资人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全面增强监督合力,河南省审计厅与省政府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省管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规定,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明确省审计厅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局、省政府国资委综合监督处作为牵头联系部门具体负责工作对接,双方依托各自工作职责,坚持常态化、过程化、穿透式工作原则,相互协作、同向发力,政策互通、监督互补、计划共商、资源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内审共建。

  《办法》要求,要开展全过程贯通协同。审前省审计厅制定省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要征求省政府国资委意见,省审计厅将在日常审计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函告省政府国资委纳入日常监管。省政府国资委对日常监管中认为需要纳入审计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及时函告省审计厅纳入审计重点。审中省审计厅可就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疑难复杂问题、存在分歧问题等,征求省政府国资委的意见共同研判,将审计结论性文书抄送省政府国资委。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审后整改落实、追责及结果运用,双方可对被审计省管企业审计整改情况联合开展跟踪督促检查,相关情况与省管企业考核奖惩、薪酬评定等挂钩。

  《办法》强调,要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双方共同推动省管企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建强内部审计机构。促进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记者 孔学姣)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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