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7月6日电 今年以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严格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立足职能优势,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着力营造法治建设环境
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示范带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交流互学、政治轮训等方式,打牢全体干警思想根基。目前,全局开展集中学习14次,股室交流讨论班2期,个人自学8次。并且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实现部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全天候、全时段”。制定印发了《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建立了容缺受理制度、收文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告知制度、延时服务工作制度。制定了27项便民利企措施。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乌兰浩特建设实施规划(2020—2025年)》《乌兰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着力构建政务服务环境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会,推动减证便民持续升级。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已增加至22项,保留证明事项118项、新增取消证明事项5项,各部门已分别将“三个清单”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均制定了服务指南,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承诺书模板已在司法局备案。
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环境
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组织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了《乌兰浩特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况进行自查。12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建立不予处罚事项529项;减轻处罚事项269项;从轻处罚事项554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15项。
着力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环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2年以来,各司法所累计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80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4件,化解4件,协议涉及金额72.55876万元。乌兰浩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2件,签订调解协议12份,协议涉及金额56.1145万元。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包括蒙牛(乌兰浩特)有限公司、欧亚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森辉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山东商会在内的21家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讲解有关民法典、法律援助、劳动保障、合同签订、债务纠纷等相关法律知识。利用乌兰浩特市微普法公众号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内容33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社会知晓率。
着力优化法律服务环境
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拟定了“万名律师进乡村”对接名单,成立了“万名律师进乡村”领导小组,召开了“万名律师进乡村”启动会,法律服务协议已全部签订。目前开展法律服务14次,办理农牧法律援助案件4件,开办乡村振兴法治课堂4节。开展常态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2022年已深入7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发放包含七大类33项内容的法治体检表,把脉问诊,风险预警促治“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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