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10月25日电(记者 陈斌 实习记者 蔡小雨)为规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健全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0月25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公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指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对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遵循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行政执法检查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研究和法规处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的职能处室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主体,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内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抽查结果公开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政府职能转变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随机抽查事项开展抽查工作时,由职能处室通过机选抽取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组成检查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需要请专家参与有关抽查工作的,从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专家与检查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方式包括本人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专家交换检查对象,或者本人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应当重新随机抽取替代人员。对投诉举报多、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有被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检查对象,应当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实施细则》要求,对随机抽查中发现检查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职能处室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并对检查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职能处室及其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执法检查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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