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州州立大学法学专家Larry Backer教授 摄影/中宏网记者 张泉
中宏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王镜榕)“十九大之后,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变得非常重要,尤其在社会诚信方面,社会诚信是西方人在研究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关注的最大部分,”在25日召开的首都师范大学“欧美国家信用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研讨会上,来自宾州州立大学法学专家Larry Backer教授指出,“但是在中国,在信用体系建设内部,社会信用体系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这就是中西方对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理解的偏差的地方”。
中国诚信体系建设之美国视角
研讨会上,Larry Backer教授首先介绍了一个美国法学专家视角里的中国诚信体系建设的特征与成就,并强调,这个体系从领导到实施,有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存在一个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二是通过从区域和领域两个方面的示范及其结合,一起来加强和改善实施进程。Larry Backer指出,政府不仅仅是中央性的领导决策,还将在各个关键领域发挥关键性作用,尤其要关注党在整个问题中的核心的领导地位,而“社会信用会成为政府在关键领域的行为的出发点,”使政府的承诺得到尊重,进一步监督公务员的行为。
被隐藏的美国信用建设核心内容
“在美国是这样子的,美国并没有统一的收集和监管信用信息的平台,”作为参照,Larry Backer教授在介绍美国信用制度建设时强调,“观察美国的信用制度技术性的行为,应当注意到它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问题是隐藏在技术当中,这一点是跟中国的情况相反”。Larry Backer指出,在西方并没有一种类似于中国新兴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模式,它主要是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性模式的体现,包含三个核心内容,第一是在数据驱动下的管理控制系统;再就是用于识别和回应目标风险的系统;再就是识别和满足法律社会规范所需要的系统,但这一点是其他两个方面的目的。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性开发,包括监管、报告、数据收集,数据的诚信包装和分配,及分析和目标原则行为之间的联系,据此制定奖惩制度。
美国信用系统运行的最终目的
Larry Backer教授结合美国威斯康辛州有一个公司在员工手中植入芯片进行信用信息收集和行为管理的案例,分析指出,在美国信用系统建立和运行的准则和最终目的是为了风险的控制和合规性的目的。包括,第一在执法层面,如通过数据的收集和针对不同人群特定算法产生出来的制度,能够应用在不同的方面。比如在执法领域,可以有效监管或控制一些性侵犯者的违法行为等。第二促成信息透明性,用于督促政府和企业的良好表现。第三在组织和个人行为控制方面,通过信用达到行为控制。第四是信用文化的影响与促成。Larry Backer指出,这些努力在于明确个人、政府或者其他行为主体的责任,这是它的最终目的。
美式社会信用建设挑战重重
谈及美国社会信用体系信息收集问题时,Larry Backer结合美国宾州州立大学管理层通过算法设计和数据分析提出,因为风险管控的需要,该校爬山社团可以存在,但是不能爬山的案例,指出,数据算法并非中立,不带偏向性,“很多情况下,通过数据的应用和分析存在一个主管目标,希望通过对某一部分数据的应用达到某一个结果。”
“大家可能已经发现美国社会信用制度很典型的两个特征,一是没有政府统一监管;再就是数据分析和应用完全是靠市场主导的。”Larry Backer教授还阐述了他对美国信用建设面临挑战的分析:第一是系统建设的挑战,包括数据的收集和完整性。第二是管理问题,包括政府行为连贯性以及私人信用分支的融合,如何解决行政滥用的问题。三是政治问题,比如说如何与中国以外的政治或者规范标准能够融合,包括如何适用在海外运营的中国企业,还有数据收集,数据保留和收据的完整性。四是解释性的挑战,包括数据解释以及算法本身都存在挑战。五是审查系统本身是否嵌入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会受到损害。
Larry Backer最后指出,在西方社会信用发展相关的组成部分已经很发达了,但是西方和中国还存在典型区别,即,其数据主要针对个人的商业行为数据收集,并没有政府的统一监管,这一点是跟中国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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