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 王镜榕 视频报道 许同振) 近日,国务院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主题,进行第九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强调,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黄石松近日就相关话题接受本网专访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养老服务投入明显增加,基础设施和老年友善环境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但由于人口老龄化“城乡倒挂”,由于农民支付能力不足,以及农村养老服务的可达性较差等原因,农村养老服务一直是我国养老服务“短板中的短板”。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这也标志着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从“从无到有”进入到“从有到优”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我国农村人口特征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随着上世纪60年代“婴儿潮”出生的“60后”人口进入老年期,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还会加快。与此同时人口队列更替也在发生。出生在农村,在城市工作生活的“60后”“70后”,很多人还有浓烈的乡愁,在退休后有回到农村养老的意愿,但“80后”“90后”出生、生活、成长在城市,回到农村养老意愿不强烈,由此,农村老龄化和养老服务的形势将更加复杂、严峻。
我国农村需求结构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尽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人口流出、空心化有所缓解,但没有根本改变。随着增龄因素影响,一方面农村高龄化、独居空巢、失能失智等对长期照护提出更多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收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老年人在精神文化、就业参与、社会参与等方面需求也会加速释放。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短板,有“医务室无医生、有医无药”等现象客观存在,医养结合中的体制障碍将进一步凸显。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方式和保障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农村养老服务将从过去以解决特定群体的兜底服务,转变为针对全体老年人的普惠型服务;从过去主要依靠家庭、邻里互助、乡情支持的养老方式,转变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集体互助、家庭尽责”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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