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8月13日电(记者 王镜榕 视频报道 实习生 唐芯蕊)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一是完善政策措施;二是优化管理服务;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评价,保障资金支持,确保各项措施平稳落地。
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戴稳胜近日就相关热点接受本网专访。
中宏网记者:结合《指导意见》精神,您对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有何思考和建言?
戴稳胜:我想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加强民众风险理念和“保险姓保”理念教育。提高居民的参保意识是健全参保长效机制的基础。通过加强风险理念和“保险姓保”理念的教育宣传,引导居民认识到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增强主动参保意识。可以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群众连续参保。建议继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提高大病保险待遇、降低待遇等待期等措施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同时,研究制定更加灵活的参保缴费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参保需求。例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制定专门的参保政策,降低参保门槛和成本。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从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管理服务、动员宣传、绩效考核、待遇保障等多方面采取综合性举措,提升医保服务便捷性、可及性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规范性。推动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促进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此外,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医保部门应统筹做好参保动员、预算编制、基金收支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做好参保登记和失业保险金人员医保缴费工作;财政部门应及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教育部门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提高学生参保水平。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参保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发挥科技力量,实现精准管理。国家医保局要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定期将未参保人员信息推送至省级医保部门。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等信息并定期更新全民参保数据库。依托大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和分析应用,为精准扩面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大数据链接手机APP,保随人走,随地参保,鼓励参保人员选择自动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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