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 9月16日电(记者刘一乐)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2019年专项课题研究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重点面向天津“一带一路”建设任务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关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研究,为天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支撑。
据悉,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课题有5个,主要是结合天津自身特点、针对当前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任务及热点难点问题而确定。
《公告》指出,课题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课题,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须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能够结合自身研究优势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负责。
《公告》强调,课题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同时,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要求和内容相适应。
《公告》表示,课题申报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跨领域、跨学科、跨单位开展联合研究。
《公告》要求,课题组须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同推进二处并附电子版光盘。
课题组收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9年11月10日前与研究课题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正式启动课题研究。12月25日前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并提交,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课题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