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能源局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正式向社会发布《煤矿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以下简称矿山安全“双十条”),以清单化、刚性化的硬核举措,织密筑牢全区矿山安全生产防护网。

发布会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田一军对“双十条”的出台背景、核心意义及落实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
田一军介绍,“双十条”并非对现有政策的简单归纳,而是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内蒙古矿山安全现状出台的刚性准则。当前,内蒙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区共有煤矿482处、非煤矿山1509处、尾矿库430处,不仅基数大、分布广,且普遍面临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多重灾害叠加的威胁。特别是小型非煤矿山占比超过六成,安全基础相对薄弱。针对过去安全法规条款繁杂、重点不突出、执行难等问题,“双十条”应运而生,成为全区矿山企业必须坚守的安全底线和各级监管部门统一执行的标尺。
“双十条”紧扣矿山各类重大风险和关键管理环节,全部为无弹性、可量化的硬性要求,其核心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覆盖生产建设、人员入井、灾害治理、外包管理、停产停建、汛期应急全流程,直指企业“第一责任人”,倒逼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地;二是精准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针对瓦斯爆炸、透水、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等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将管控标准刚性化;三是健全完善治理体系,将智能远程监管、外包队伍管控等要求细化落地,激活企业自主管安全、主动防控风险的内生动力。
为确保“双十条”落地生根,内蒙古将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聚焦高风险源头,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专家会诊,落实“淘汰关闭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整治思路;二是构建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智能化远程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到2027年实现全区所有矿山联网全覆盖;三是紧盯关键薄弱矿山,严格落实外包工程报备和停产停建矿山闭环管控机制,对废弃矿洞等实施断电、封闭井口、加装电子封条等硬性措施;四是完善监管机制,健全应急撤人刚性机制,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通道,逐步推动中小型煤矿取消夜班生产,并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问责。
田一军表示,“双十条”是全区各级各部门近期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内蒙古将以此次新规为契机,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供稿 郝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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