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决策、规范决策、保障决策,持续构建全流程、全方位、全周期的法治保障体系,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决策规范运行。修订市政府(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政府工作规则,出台涉及合法性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10余项制度,为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运行奠定制度基础。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党委政法委牵头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场监管部门抓牢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分工协作、合力把关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自2021年起,市本级累计公布包括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水价地价调整等重大决策事项68项。
严格合法性审核,决策质效持续提升。建立“承办单位合法性初审+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政府审议决策+法律顾问协助审核”的多重审核机制;完善司法局长、审核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副市长专题会制度,确保“文件不审核不上会、审核不通过不上会”,筑牢法治审核硬“防火墙”。成立包头市法治事务服务中心,专司市政府各类行政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遴选20名资深律师和行业专家组建专业化顾问团队,建立起涵盖建筑房地产、金融证券、环境资源与能源等16个律师专业委员会,形成覆盖行政决策全过程的智囊支撑网络。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明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建立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论证,切实将民意民智融入决策全过程。深化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在政策形成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推动政策供给从“被动响应”向“主动上门”转变,持续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聚焦关键少数,压实依法决策责任。将重大行政决策作为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纳入实地督察、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切实凝聚起各级依法决策的合力。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内容作为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法治用人导向,建立包括政法系统在内的县级领导岗位调整补充分析研判库,注重选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常态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次、涉及154人次,从源头上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