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正式成立,标志着鄂尔多斯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建设迈出关键一步,更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成立,恰逢鄂尔多斯市全面落实自治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之际,它既是鄂尔多斯市中院企业司法服务的全新升级,也是鄂尔多斯市以法治化手段护航经营主体、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的鲜明表态。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主要职责包括审理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负责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工作;对下级法院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相关法院之间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的协调工作;负责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培训等相关工作。
简单来说,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就是一个专门处理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审判机构,可以让企业破产相关的司法诉求不再分散,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让企业的法律难题得到更快速、更专业的解决。
企业发展有“生老病死”,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就是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司法医院”——法官化身专业“医师”,为困境企业“望闻问切”找准经营“病因”。对有发展前景的困境企业,打通重整和解的重生通道,保住经营价值、就业岗位与产业活力;对没有存续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快速出清,释放土地、厂房等闲置资源,为优质企业腾出空间;同时,通过公平的债权清偿,保障企业、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化解市场经营矛盾。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中院将以更精准的审判、更高效的服务、更创新的机制,在赋能企业重生、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中持续发力,让每一个经营主体都能在法治化环境中安心经营、大胆发展,为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强劲司法动能。(供稿 刘海荣 满都日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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