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签署《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合作备忘录》,并召开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座谈会。双方将围绕专业化仲裁机构建设、仲裁专业支撑体系、仲裁适用范围拓展、涉外仲裁及工作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推动形成“专业支撑、协同联动、多元共治”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服务体系。

签约仪式在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行。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人、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人签署备忘录,双方将在五方面深化协作:加强仲裁机构建设,从预审员、专利代理师等中选聘仲裁员,完善专家库。健全专业支撑,探索技术调查官参与仲裁,支持商协会设立仲裁条款。扩大仲裁范围,探索专利开放许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等争议引入仲裁。推进涉外知识产权仲裁,向企业推荐选择全区仲裁机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强化工作保障,推动仲裁与调解等有机衔接。

此次签约是落实司法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的一项重要举措。双方将持续完善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全链条保护体系,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优化自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自治区仲裁协会,呼和浩特、包头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及各方代表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