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1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3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期4天半。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郝明胜向媒体通报了会议安排及过去一年履职情况。

大会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讨论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审议通过会议政治决议等文件及人事事项、大会选举。
会议期间将举行4次全体会议,编设18个讨论组,安排4次分组讨论和2次界别联组讨论。除政协委员外,自治区党政军领导、住区全国政协委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界代表等将出席或列席会议。
目前,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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