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宏网讯 11月14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冯兰成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历史建筑数量增长较快,“十四五”期间,实现了数量翻倍,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被确定为历史建筑。
“围绕这三大价值,《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深化细化了9项历史建筑认定条件,满足其一,就有资格成为历史建筑。”冯兰成表示。

第一种是刻着“时代足迹”的建筑。即能够体现其所在地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诞生与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等某一特定时期的建设成就。比如:政府老办公楼、国营老厂的厂房等,再比如承载着多少人出门求学、务工起点的县城老汽车站,类似的还有老影剧院、老粮店等。这类建筑不只是房子,它更是咱们亲身经历时代的“活账本”。
第二种是散发“艺术气质”的建筑。即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或者建筑样式、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苏式建筑,高大的门厅、对称的窗户、厚实的墙体,给人庄重而不失亲切之感,不少老学校、老医院就是这种风格。还有那些藏在老街老巷里的老洋房,精致的纹理、复古的铁艺,木质的扶梯,细节里全是当年的设计巧思,在这些建筑里拍照打卡,就像和过去的建筑师对话,能感受到不同时代的审美韵味。
第三种是藏着“手艺智慧”的建筑。即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一定时期的建造科学与技术。比如传统夯土技法,墙身紧实耐用,历经几十年风雨还稳稳当当。再比如,木构榫卯结构,不用一颗钉子却牢固无比。这些建筑可能看起来朴实无华,甚至有些斑驳,但摸一摸墙体、看一看木构,就能感受到当年工匠的精湛技艺。当前,山东省正在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人们可以根据认定条件,向当地保护主管部门积极推荐,让更多有价值特点、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保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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