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近年来,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将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着力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制度环境和市场氛围,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筑牢制度“防火墙”,夯实诚信管理根基
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制度先行,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的顶层设计。明确将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等各方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参与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覆盖采购全流程的信用记录机制,对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无故弃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记入主体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实施暂停参与采购活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惩戒措施。同时,积极探索“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参与竞争前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强化自我约束,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
用好技术“监视器”,提升动态监管效能
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心大力推动“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了采购项目从信息发布、文件获取、投标响应、开标评标到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的全过程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和智能研判。系统能够自动预警围标和串标、异常报价等疑似失信行为,为监管人员提供精准线索。同时,建立了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与市场监管、税务、司法等部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努力打破信息孤岛,形成对市场主体全方位、多维度的信用画像,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强化联动“惩戒网”,加大失信成本约束
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重协同监管,联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形成对政府采购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合力。对于查实的严重失信行为,不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还将其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在采购评审环节,将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的评审因素,对信用等级高的供应商给予优先支持或加分奖励,对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供应商则予以限制或禁入,切实体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导向。此外,加强对评审专家履职行为的信用考核,建立专家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与专业性。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