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9月2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解读《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任海涛介绍,《实施意见》包括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投融资方式、实施机制、组织实施等5个部分17条。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更新重点任务。这一部分是立足城市发展新阶段,锚定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突出“要干什么”。紧密结合近年来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症结和老百姓关心的身边事、烦心事,明确下步工作重点,概括归纳为实施片区综合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严格历史文化保护等5个方面,全面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
二是完善城市更新实施路径。这一部分是解决城市更新实践摸索多、总结少,路径不够清晰的问题,突出“要怎么干”。研究前期各地开展城市更新的经验做法,提炼形成完整的城市更新实施路径,包括全面开展城市体检、编制完善相关规划、谋划生成优质项目、科学设置规划要求、探索多种供地方式等5个方面,通过全周期管理,指导城市更新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这一部分是针对城市更新资金来源少、融资存在困难的问题,突出解决“钱从哪里来”。推动建立投入产出能平衡、政府财力能承受、项目运营能持久的可持续融资模式,从加强政策资金扶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城市更新赋能加力。
四是优化城市更新实施机制。这一部分是针对城市更新社会参与度不高,多元化参与渠道不畅的问题,突出解决“谁来干”。立足推动项目落地实施,从扩展更新项目组织形式、创新项目实施模式、加强产权保障、引导社会参与等4个方面优化机制,提升产权人主动更新积极性,加强政府与市场主体合作,促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组织实施。对省有关部门和各市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主要包括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完善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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