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地方发展
  • 中宏网首页 >
  • 地方发展 >
  • 正文

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再生稻验收工作全面展开,科技助力“一种两收”增效显著

2025-08-26 10:36:14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金秋八月,稻浪翻滚,施桥镇再生稻头季收割已基本完成,镇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村示范片,开展再生稻面积核实和收割情况验收工作。在验收现场,工作人员手持测量仪器和记录表格,穿梭于金黄稻田之间,认真核查再生稻种植面积、头季稻收割进度以及留茬高度等关键技术指标。

  再生稻作为“一种两收”水稻种植模式,具有生育期短、日产量高、减肥减药、省种省工、增产增效等优势。近年来,施桥镇积极推广再生稻种植技术,通过建立示范片、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鼓励农民参与再生稻生产,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水稻总产量。2025年7月以来,持续高温天气对再生稻头季产量形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为确保再生稻头季顺利收割、再生季获得高产,施桥镇加强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

  此次验收工作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实地核实各村再生稻示范片实际面积,二是检查头季稻收割情况和技术应用效果。面积核实采用实地测量与图纸核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逐村逐片测量登记,杜绝虚报瞒报现象。收割情况检查主要包括留茬高度是否合理、田间管理是否科学、机收碾压率是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等。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再生稻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引》,再生稻种植需要遵循一系列技术规范。选择适宜品种是关键。应选用再生能力强、熟期适宜、产量高、品质好、抗逆性强且适于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头季稻收割前需要科学排水晒田。收获前7天断水晒田,确保收获时田面干燥,利于机械作业。留茬高度应根据收获时间调整:8月15日前收获的留桩高度25-30厘米,之后收获的留桩高度40-45厘米。

image.png

  再生稻头季收获时机极为重要。收获太早,植株体内营养物质贮备不够,不利于再生芽生长;收获太迟,影响再生季安全齐穗。根据技术指引,头季稻收获应在完熟期或蜡熟末期进行,此时谷粒全部变硬,多数穗颖壳变黄,穗轴上干下黄。施桥镇高级农艺师张勇指导农户:“头季稻收获期应尽量不晚于8月20日,确保再生稻第二季安全齐穗”。

  再生稻头季机械收割容易对稻桩腋芽造成碾压损伤,影响再生季萌发和产量。验收工作中,技术人员特别关注机收作业质量。宜选用“窄履带、宽割幅、轻量化”再生稻收获机。这些机型一般履带宽度30厘米左右,割幅260厘米以上,平均接地压力≤30kPa。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田间测试,再生稻收获机平均直行碾压率为25.31%,比常规机型直行碾压率降低47%。

图片2.png

  再生稻头季收获后的田间管理直接影响再生季的产量。验收工作中,技术人员仔细检查了各村示范片的田间管理措施。头季稻收割前15天左右开始排水,在田间保持湿润的情况下,亩施8-12公斤尿素和4-6公斤氯化钾作促芽肥。头季收获后及时清理田间杂草,视天气情况适时复水。复水后,亩施10公斤复合肥和5公斤尿素作提苗肥,促进再生芽早生快发。

  再生稻生长过程中,病虫害防治是不可忽视的环节。技术人员查看了各示范片的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情况。应加强中后期苗情监测,防范局部地区高温、强降雨、旱涝急转和后期低温。根据再生稻生育进程、病虫害和自然灾害发生实际,因地因苗因时因灾综合实施“一喷多促”,增强抗逆能力,减轻灾害影响。重点防治钻心虫、纹枯病、稻飞虱等病虫害。

  此次再生稻验收工作不仅是为了核实面积和产量,更是为了全面评估技术推广效果,为下一步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通过验收工作,可以掌握各村再生稻生产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为今后推广提供参考。验收结果将作为评价各村农业工作的重要指标,也与相关补贴政策挂钩,提高了各村参与再生稻生产的积极性。施桥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杜世平表示,验收数据将作为评估各村农业工作的重要依据,也为明年推广再生稻种植提供了科学参考。(施桥宣)

编辑:宁晋环
审核:蔡旭东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