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6月16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抽取的410样品中,10批次样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本省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检细则,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2大类,共410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400批次,不合格10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
山西华美超级商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团结路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垣曲县新城宝宝蔬菜批零部销售的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太原市迎泽区筱粥金绣源粥铺销售的捞汁莜面,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临汾市尧都区许建刚蔬菜门市部销售的蔬菜(长茹子),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定襄县襄丰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西怡嘉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椒(辣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津城南公胜蔬菜经销部销售的麦芹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太原市小店区汉君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阳泉市城区四季春集贸市场刘辉水果店销售的龙眼,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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