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6月11日,山西省商务厅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外贸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壮大对外贸易队伍,扩大对外贸易规模。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山西将坚持培育本土企业和引进省外企业相结合,打造一批服务能力好、带动能力强的优质外综服企业,支持外综服企业开展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汇、融资、信保等综合服务,畅通业务渠道,更好服务生产型企业及中小微外贸企业,鼓励外综服企业发挥优势,助力中小微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激发外贸市场活力,带动外贸质升量稳。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四项外综服企业主要任务:一是提供“一站式”外贸全流程服务,包括备案、申报、物流、仓储、退税、结汇、保险、融资等19项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外贸企业孵化。支持外综服企业积极对接县(市、区),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置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派驻具备外贸实操能力和资质的人员,开展外贸潜力企业培训、孵化,建设线上特色产业带,孵化一批成长性强的外贸企业,壮大市场主体进出口规模。三是助力企业自营进出口。支持外综服企业与省内供货出口企业和国内采购进口商品企业对接,提供全流程外贸服务,助力企业自营进出口,扩大贸易额。四是开展外贸人才培育。支持外综服企业与省内高校合作,针对外贸业务和跨境电商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为省内外贸企业输送应用型外贸人才。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措施、通关便利措施、出口退税便利措施、资金结算便利措施、融资服务支持措施、信用保险支持措施等六项扶持措施。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申请认定为省级外综服企业,对外综服企业建设线上服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延伸境外服务功能、开展企业孵化和人才培育等予以支持。
在通关便利方面,对经认定的省级外综服企业,提供海关企业信用等级高级认证申报专项辅导。对已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外综服企业,优先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备案等业务手续和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优先适用海关改革创新制度,优先对外推荐注册,优先提供统计数据服务,优先受理办理预裁定申请等。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