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湖北9月30日电(记者 江发权)9月30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勇士表示,《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新时代湖北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对各行业、各领域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江发权
从会上获悉,《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总部应当设立内审机构,从立法层面明确了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在省属企业现有的内部审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从体制机制上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推动省属企业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在部门工作协同方面,积极推动出资人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2023年与审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作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定期会商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协同督办机制。在指导监督省属企业方面,针对《条例》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审计方法和程序、深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结合企业实际。
下一步,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将着力指导督促省属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持续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和指导作用,推动省属企业根据需要设立总审计师制度,实现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力量,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
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全省重大战略任务情况,突出风险导向,聚焦发展规划、战略决策、经营业务、风险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力度,筑牢筑稳安全防线。
持续优化内部审计工作体系。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内控体系建设、审计整改落实及结果运用等方面新的工作要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省属企业通过拓展内部审计范围、创新审计方法,动态更新细化内部审计工作流程,提升工作实效。
促进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督促指导省属企业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整改工作机制,完善整改工作规范和流程,压实落实整改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法律、财务等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及工作协同,统筹规划实现“一审多用”,形成监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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