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刘亚芳撰文指出,《若干意见》提出,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多场景、融合创新应用,对行业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光热发电集太阳能发电、长时储能、系统调节“3合1”功能,是新型电力系统十分稀缺的重要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十分必要。
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是两种不同的太阳能发电技术路线。《若干意见》指出,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也就是说,光热发电不用像光伏发电一样需要另外配置相当规模的煤电、水电/抽水蓄能、电池储能+调相机或者压缩空气储能等设施,来解决发电出力的间歇性、波动性和随机性问题。当然,支撑光热发电实现“3合1”功能,提供绿色高品质电力电量的背后,是高精度大规模镜场自动聚光、高温吸热换热能量协调控制、大容量安全储能与负荷快速调节以及诸多结合了AI技术的高度数智化硬核控制技术的应用。
落实《若干意见》,在大型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光热发电,一方面有利于支撑基地风光发电外送,增加基地绿色电量占比;另一方面,还可以大幅降低基地平均度电碳排放量。当然,在碳排放双控和碳市场环境下,光热发电的绿色溢价也应该得到充分认可和切实回报。
《若干意见》积极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必将带动储热换热技术快速发展,促进我国热能高效利用技术装备升级换代。
《若干意见》的出台是推动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的客观选择,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面向2030年我国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水平实现国际领先、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等目标,我们不仅要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方面下功夫,还要在政策机制和市场建设等方面动真碰硬,建设与光热发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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