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就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提出《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指导思想,基于各地医疗卫生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基础建设情况、应用进展情况、业务发展需求,确定了2027年和2030年的主要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深化重点应用。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在基层应用、临床诊疗、患者服务、中医药、公共卫生、科研教学、行业治理、健康产业等8个方向24项重点应用。第三部分为夯实应用基础。提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医疗数据供给、优化人工智能算力算法、加强中试基地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和标准支撑等5个方面内容。第四部分为规范安全监管。提出优化行业管理和审核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和预警机制、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等3个方面内容。第五部分为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试点示范、加强宣传合作,推动人工智能互利共赢、智能向善,技术普惠、成果共享。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