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 吕丽明)为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让更多企业在数字经济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部署了10方面重点举措。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情况如何?《措施》对于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将产生哪些积极作用?……带着这些问题,本网记者独家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姚建明。
数字经济创新赋予企业发展新内涵
姚建明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稳居世界第二。2025年正值推进数字中国建设10周年,十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成绩显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5G基站达到464.6万个;千兆宽带用户超2.26亿户,算力总规模全球第二;截至2024年底,我国软件收入规模较2020年增长80%,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超70%。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出台有关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措施》对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基本定义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姚建明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引领的生产力,数字经济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措施》对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界定,有助于相关企业更好地明确发展方向,明晰自己的业务领域定位以及成长属性,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把握数字经济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系,将自身的优势资源更好地投入到数字经济创新事业中来,不论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发展还是未来产业培育等领域中都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为加强前瞻性布局,优化鼓励探索、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强化对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发现和培育,推动在数字经济领域涌现出更多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措施》提出了健全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源头发现机制、强化多维用数保障、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强化企业出海服务、优化投融资服务、建立开放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十项具体举措。
姚建明表示,这些举措直击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从政策机制、资源供给、服务赋能、场景市场、环境打造、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落地举措,这对于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更好地激发创新活力、解决痛点问题、夯实产业基础、应对国际挑战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支撑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打造“发现—培育—成长”的创新生态。
创新发展机制促进企业数字经济转型
近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与福建省晋江市总工会发起了“新时代民营企业调研赋能行动”,走进知名民营企业进行赋能活动,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模式为民营企业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数字化转型创新进行赋能,提升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
在原始创新方面,晋江某鞋业原材料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面临了流程中断和入库时效性差的瓶颈问题,通过创新赋能,将新时代企业数字化转型理念和方法融入其中,很好地解决了企业的痛点问题。因此,姚建明认为《措施》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带头推进联合创新发展,对于整合推进各类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开放共享,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的融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成果转化对于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而言至关重要。《措施》在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方面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以企业为主导、需求为牵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面向数创企业提供项目遴选识别、验证评估、二次开发、中试熟化、创业孵化等公益性成果转化服务。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和推动数创企业成果更快开拓“首市场”,在市场验证中加速成熟。鼓励地方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方式促进成果供需对接。
姚建明根据多次实地调研的情况介绍,晋江有很多传统企业需要进行数字化转型,但难点和痛点在于创新的理念、机制、人才、场景、成果转化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一些企业对于数字经济这一新领域的创新性感到陌生。因此,在福建晋江,全国总工会协同晋江市总工会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联合打造的“人工智能+创新实践基地”将进一步助力晋江民营企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助力企业品牌出海。这不论是在针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未来产业的培育等方面都能够更好地赋能企业挖掘出新的场景机会、更好地实现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同时,《措施》强调要健全数字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端人才在产学研间有序流动,推动校企人才互聘兼职、项目合作。持续加强数字人才综合服务保障,支持地方搭建上下贯通、系统联动、部门协作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当前,很多地方的企业面临用工难的问题,即生产一线的职工大多数年龄较大、文化基础知识薄弱,这给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创新带来挑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仅应该在人才培育和流动上下功夫,还需要在设备技改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让数字化真正成为赋能劳动者能力提升、价值发挥的重要手段。” 姚建明说。
发展数字经济是各领域全局性统筹课题
在具体落实方面,《措施》要求各地区发展改革部门、数据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结合本地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打造有助于数创企业起跑加速的政策与服务体系,加强对数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更好促进数创企业发展成长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姚建明表示,这些措施对于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和产业发展特色,因地制宜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地方各相关部门有效联动、协调配合,为数创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源支撑和保驾护航。
姚建明强调,发展数字经济绝不是一家企业的单独行为,而是一个需要地区、产业、社会等各领域全局统筹的课题,因此各地区相关部门在做好资源支撑和保驾护航的同时,如何协同起来进行全局谋划和统筹协调对于发展整个地区的数字经济意义重大。同时,《措施》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加强跟踪评估、总结反馈,适时对地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这对于推动数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发展,保持政策举措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基础。
姚建明最后总结到,《措施》不论从具体举措的内容上还是落地实施上都在强调“创新”这一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思想。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要强化机制创新、数据要素创新、资源供给创新、自主能力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场景机遇创新、国际视野创新、投融资创新、监管机制创新、人才建设创新等各方面的创新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构建出创新引领的“政、产、学、研、投、用”的融合机制,形成企业培育闭环,同时构建出“政策引导—资源赋能—机制推进”的多层次多主体培育体系,从而不断提升数字经济企业的创新能力。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