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保监局关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粤银保监复〔2020〕309号
横琴华通金融租赁公司:
你单位《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0年金融债券的请示》(华通金租〔2020〕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二、你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发行金融债券,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三、你单位应在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向我局书面报告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情况。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