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业务,强化金融监管,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数据库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拟在《数据库办法》正式实施的同时废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
《数据库办法》共6章50条,制定出台《数据库办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的需要。“3号令”作为专门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业务的部门规章,比《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时间早8年。随着近年来征信业务创新不断涌现,征信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3号令”已无法有效适应当前征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因此,需要出台新的部门规章取代“3号令”,建立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类型接入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等统一的监管框架,更好适应征信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是落实衔接现行法律法规的需要。2017年至2021年,《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陆续出台实施,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处理和安全保护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由于“3号令”颁布时间较早,与上述法律缺少配套的制度衔接,因此需要出台新的部门规章,对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要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需要。近年来,信息主体权益保障意识日益增强,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质量管理和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出台新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管理要求,优化征信异议和投诉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征信维权打击力度,有效防范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乌海市住建局印发《乌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近日,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乌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其中,办法第六条指出,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的采集、认定、评价、核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推动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对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指导乌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物业企业自律情况进行评价。应通过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立属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库,负责信用评价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
此外,办法还规定,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对企业信用评价信息进行记录、确认、提交、处理、使用和日常管理。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所在地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法院、政务服务、仲裁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及时共享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住建部将给建筑企业“评信用”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征求意见稿》共7大章34条,适用于建筑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示、共享,失信信息的认定,信用修复,信用评价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在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进行采集、更新。对需要补充完善的工程项目、荣誉表彰等信息,由建筑市场经营主体录入,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定推送至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失信信息按类别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公示期为3年。公示期限自行政决定文书、司法裁判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应当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以及“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失信信息按类别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公示期为3年。公示期限自行政决定文书、司法裁判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地方动态
海南省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信用宣传活动
为促进交通运输企业提升信用修复成效,第三季度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和货物装载源头点20多家,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共计发放《“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攻略之信用修复“一件事”》简易指南宣传手册50多份,现场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熟悉信用修复操作,并向运输企业宣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促进交通运输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规范交通运输经营行为。
在宣传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已满足信用修复条件,便主动服务,及时派员到企业现场解读《“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攻略之信用修复“一件事”》简易指南宣传手册,指导帮助交通运输企业按照信用修复程序办理完成信用修复,解除惩戒措施,恢复企业信用8家。通过主动上门服务,既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提升了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效性。
嘉兴嘉善: 诚信文化融入村游 信用底色赋能共富
近日,“乡约诚信范 一起来村游”2026年嘉兴市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暨嘉善县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在罗星街道鑫锋村举办。本次活动以村歌、市集、游园、探店等形式,将诚信文化融入乡村文旅场景,营造守信践诺的社会氛围。
活动现场设置诚信市集、知识问答、趣味拼图、游园集章等互动项目,群众参与活动可领取消费券在市集使用。现场还有特色美食、手工艺品等摊位,在乡村烟火中普及诚信理念。鑫锋村还通过修订村规民约、落实放心消费标准、商户承诺书上墙等方式,把诚信建设嵌入村庄日常运营。
活动最后,嘉兴市级信用品牌“信用嘉”正式发布上线,“乡约诚信范 一起来村游”主题活动同步启动。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信用嘉”是嘉兴市个人信用品牌,依托“嘉禾分”为核心量化载体,全方位、多维度刻画市民的信用画像,实行月度信息常规更新、专项数据定期更新,让每个人的信用画像更鲜活、更精准。
在应用场景上,“信用嘉”重点打造五大类“信用+”场景:“信用+消费”,联动市本级商圈、文旅场馆、体育场馆及通信运营商推出专属优惠;“信用+便民”,在市图书馆借阅、交通出行等领域提供便利和优惠;“信用+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为守信市民推出专属信贷优惠;“信用+社会治理”,将信用分融入社区、乡村治理;“信用+积分兑换”,市民可通过日常签到、参与公益任务积累积分,兑换礼品和消费优惠券。此次“信用嘉”上线,也为嘉善西塘花巷、“诚聚红巷”、“桃喜有信·莓好放心”等基层诚信场景提供了统一的数字化、品牌化载体支撑。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嘉善将持续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活化乡村诚信场景,推动诚信融入乡村治理、文旅消费和基层服务。让诚信可感可及,让信用赋能乡村,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信”动能。
薛城陶庄:信用政策宣传入万家 厚植守信向善好氛围
近日,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信用部门开展了信用政策宣传活动,旨在向广大群众普及诚信相关政策,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详细讲解了与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宣传材料涵盖了个人诚信、企业诚信、信用记录管理等多个方面,力求让群众深入了解诚信政策的重要性。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专门的咨询台,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关于信用记录、信用修复等方面的疑问,并就如何提升个人与企业信用,减少失信行为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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