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规定》共三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主体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监管强制措施,且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依照《暂行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了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被列入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可以采取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对列入、移出名单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列入名单满3年将移出名单并解除管理措施。同时规定了事先告知、异议处理等程序,充分保障相关主体知情权、申辩权。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列入名单满1年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移出,明确了提前移出条件、审核期限等。
部委动态
第一季度我国信用监管效能提升 企业信用环境稳步优化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企业违法失信信息877.79万条,同比增长34.52%,有力激发市场活力,信用监管工作效能稳步提升,正推动我国企业信用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今年第一季度,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活跃度再创新高,新增标准自我声明企业1.61万家,新增公开标准数量13.97万项。山东、浙江、广东等地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标准化建设正加速成为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
在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列异高发行业,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监测精准识别风险,加强年报提醒与信用指导,同时为信用修复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助力其快速重返正常经营轨道。
地方动态
保定市全域推行“以信代证” 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近年来,保定市积极响应国家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的号召,紧紧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营造走在全国最前列的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信任感和安全感为宗旨,解决市场主体开具证明时面临的“线下跑、多次跑、多头跑”等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在保定市全域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无违法违规信息“一纸呈现”,专项信用报告“一站申请”,为企业发展创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保定市以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践,是政务服务改革的一次重要突破,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未来,保定市将继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制度完善为保障,推动“以信代证”改革走深走实,助力“诚信保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龙沙区税务局“两端”发力 深化纳税信用管理助企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税务局近日公布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A级/B级纳税人数量达2353户,较去年同比增长42户;D级纳税人数量为292户。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龙沙区税务局立足实际、主动作为,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税务局“两端”发力提升纳税信用管理水平工作方案》。
该方案以“双向培育”为核心,创新推出“A级/B级纳税人三年培育方案”与“D级纳税人三年修复计划”。通过构建系统化、长效化的服务机制,为企业纳税信用提升筑牢坚实保障。
海拉尔区政务局深化诚信建设 打造“信用+服务”政务新生态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决策部署,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聚焦政务诚信建设关键环节,深入推进“信用+海诚e办”品牌服务机制。通过实施信用赋能、流程再造、集成服务等举措,该局着力打造“诚信畅行,服务增效”的政务服务新生态,有效助力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下一步,海拉尔区将持续深化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拓展“信用+政务服务”的应用场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向更多民生领域多方面延伸。该局将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致力于为打造北疆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海拉尔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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