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双组长”工作会议。
《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为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制定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首部民营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条例》制定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与市政府密切配合,就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开展调研、论证,《条例》制定工作进展顺利。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汇报了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议,市工信局负责人就法规实施后宣传贯彻等工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我市制定《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是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立法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固定下来,对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舒心创业、安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工具箱,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确保立法成果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