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企业信用
  • 中宏网首页 >
  • 信用 >
  • 企业信用 >
  • 正文

山东省出台办法 | 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

2023-12-22 15:06:46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宏网12月22日电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实行企业分类监管,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满一年的企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应当作为独立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

  《办法》规定围绕十方面内容开展评价,包括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等方面。诚信评价采取计分定级和直接定级方式。诚信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办法》对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的诚信评价细则进行了特别规定,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都设置了明确的扣分标准。《办法》第十七条详细阐述了建设施工企业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违法发包等行为,诚信评价则定级为C级。

  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将工程建设领域的C级企业名单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其行业信用监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办法》鼓励企业通过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专题培训,采取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等方式修复诚信等级。

编辑:赵子瑶
审核:吴娜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