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昌吉州跨领域信用监管“白名单”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守信激励导向,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监管环境,在全州推行信用监管“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跨领域信用监管‘白名单’”,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规定程序纳入优化监管。“白名单”的认定、推选、管理、退出及信用激励、承诺约束等工作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该制度提到,企业被推选纳入“白名单”后,须签订《昌吉州信用监管“白名单”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简称《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签订《承诺书》后,享受“无事不扰”“容缺受理”、融资推荐、推优支持和“打铃提醒”等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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