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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运用信用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5-12-18 11:00:47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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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0个单位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治理欠薪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重庆市探索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预防+治理”体系。拟通过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精准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监管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信用信息监管机制,对各类工资支付责任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大幅提高欠薪违法成本,倒逼用人单位及相关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

  《监管办法》主要内容是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将工资支付信用等级纳入信用主体信用记录,根据拖欠工资的人数、金额、发生频次、社会影响等,将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明确信用记录的归集、认定和修复,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主要负责人在评比表彰、政策优惠、政府采购、日常监管等方面对应开展激励或惩戒。

  《监管办法》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信用等级较高的A级主体,将实施激励措施,如优先享受政府补贴、优先推荐评比表彰、优化日常监管检查频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形式和减免等;对信用等级一般的B级和C级主体,将实施常规监管和适度警示;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严重失信主体,将依法依规采取一系列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禁止其参与投标、金融机构服务等方面予以限制,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其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信用约束。

  《监管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监管办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欠薪行为将纳入信用等级评价。被认定为工资支付信用等级B级、C级、D级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自被认定之日起三年。

编辑:韩鹏飞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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