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3日电 日前,本网记者从内蒙古纪检委了解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教导员高亚军因涉嫌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法律责任等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据了解,2018年4月,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在侦办李某恶势力集团案件过程中,发现高亚军涉案,同年12月,将该线索移送至霍林郭勒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据当地公安机关查明,2016年10月,李某等人组成恶势力集团,开设赌场,在赌场内放贷,多次指使手下小弟以威胁、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方式追讨赌债,强迫他人履行合法手续将车辆、房产等过户其名下偿还赌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2017年11月,时任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莫斯台派出所所长高亚军在处理一起李某为被害人的故意伤害案件时,对李某等人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有证不取,有案不立,授意办案民警篡改询问笔录,歪曲事实,使李某等人逃避法律责任,同时降格处理加害人的犯罪行为,帮助李某获取40万元高额赔偿的非法利益。此外,高亚军还利用职务便利,以“赞助经费”为名收受辖区管理对象钱款;违反有关规定私自藏匿枪支拒不上交。
在内蒙古纪检委网站公布的处罚决定中显示,高亚军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人民警察,本应做人民群众的坚强后盾,除暴安良,维护正义,而高亚军却理想信念、党性原则丧失,目无法纪、执法犯法,充当“保护伞”,纵容恶势力滋长,破坏法治环境,干扰公正司法,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因违反党纪国法,2019年3月,经霍林郭勒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霍林郭勒市委批准,给予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教导员高亚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