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6月11日电 5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罗昌平诉百度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百度公司已经构成对罗昌平名誉权的侵犯,判决其删除文章,并在微信账号中持续十日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罗昌平精神损失抚慰金和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百度技术网络有限公司微信公号在6月10日发布致歉声明,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31日,百度公号在“这届百度公关”中发表《“打头办”了解一下?》及《让人哭笑不得的这届同行》两篇文章中,存在“罗昌平与今日头条存在‘PY交易’ ”等的表述。对此,罗昌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我们的文章使其在业内的声誉、公众形象以及社会评价受到严重影响,侵犯了其名誉权。
对于此事,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上述表述构成了对罗昌平名誉的侵犯,判决“这届百度公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百度依据判决,做出致歉声明,消除相关言论对罗昌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