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西九龙裁判法院9日对“占中”发起人戴耀廷等9人进行宣判,这9名主要策划组织者均被宣判罪名。
据法院的判决文书显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间在香港共同串谋并与他人串谋,在中环对公众造成妨扰,构成“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
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等8名被告“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陈淑庄等5名被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
从判决的情况看,这9人,每人身上都有一两项罪名。
给“占中”的始作俑者定罪可谓大快人心,就在宣判罪名的当天,部分香港市民自发到法庭外集会,要求将非法“占中”策划组织者绳之以法,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香港的法律,是先定罪,后量刑,在这个过程中,法院还要听取当事者的陈情。在当天宣判后,9名被告暂时获准保释。
法庭当天也开始听取被告的求情陈词,并将持续完成这一程序。在这个陈情程序完成之后,法院将根据罪名和陈情情况对9名“占中”策划者做出具体量刑。
对非法“占中”者进行公证、公开的审判可谓是一件众望所归的事情,但是总有个别人士发出偏执的言论对此进行指责。
9日上午,有媒体向外交部提问,“香港‘占中’发起人因2014年‘占中’活动被判公众防扰罪名成立。有国际人士批评,该判决显示香港的自由正在萎缩,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掌控力在加强。外交部有何评论”?
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香港特区作出这一判决,严格意义上是中国内部事务。但既然你说国际社会上有人对此发表一些评论,我在这里也愿意阐述中国政府正式的立场。我们注意到该案已经作出裁决。大家也应该看到,当年持续了79天的非法“占中”严重冲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治,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对香港特区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都带来了严重损害。我相信,这种情况发生在任何国家和地区,政府作出维护公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决定,都是无可非议的。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惩治非法“占中”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我也想提醒其他国家的人士,把特区政府维护公共秩序的努力曲解为对香港特区的社会自由造成损害,是毫无道理的。看看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情况,也可以得出一个公正的、不带偏见的结论。
此外,台湾所谓“陆委会”对香港政府的判决表示遗憾,并呼吁民众警惕“一国两制”的本质。
对此,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扰乱社会治安和妨碍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罚。反观台湾,贪污犯逍遥法外,打砸抢者蛮横有理,所以陆委会实在没有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信口雌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