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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国对东盟出口电力23.9亿度,增加42.9%

2026-07-14 11:18:17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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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 韩鹏飞)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

  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我国与东盟已经连续多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上半年,我国对东盟的进出口4.34万亿元,增长了18.2%,其中,二季度进出口2.3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已经连续10个季度实现增长。双边贸易持续扩容,映照的是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取得的丰硕成果。

  中国与东盟持续深化产业链价值链的融合互嵌,带动了中间品贸易的稳步发展。上半年,我国对东盟进出口中间品2.86万亿元,增长24.5%,占双边贸易总值的三分之二,其中也包括电力这一特殊商品。据海关统计,上半年我国对东盟出口电力23.9亿度,增加42.9%,支持了区域生产生活的需要。

  我国与东盟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加速织密跨境物流网络,为双方贸易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加快建设,“中老铁路+中欧班列”运输模式、“并行港”物流模式等落地见效,跨境物流通道的效率显著提升。上半年,我国经西部陆海新通道对东盟进出口增长18.2%,其中,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分别增长了24.7%和17.5%。

  为深化我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不断提升区域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水平,中国海关与东盟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建立了多层级的定期磋商机制。上个月,第24次中国—东盟海关署长磋商会在柬埔寨举行。双方商定全面落地《中国—东盟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重点推进原产地证书全面电子联网、扩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这些举措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跨境通关,有效简化单证的办理和提交手续,不断提升我国与东盟各国企业跨境贸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韩鹏飞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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