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 韩鹏飞)5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1—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941亿元,同比增长1.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2921亿元,同比增长1.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2020亿元,增长2.8%。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146058亿元,增长1.7%;餐饮收入18883亿元,增长3.8%。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6%、8.1%、17.7%。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2%,环比下降0.48%。1—4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6%,增速比1—3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通讯信息服务类、旅游咨询租赁服务类、文体休闲服务类、交通出行服务类零售额较快增长。1—4月份,全国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65308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41185亿元,增长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0%;网上服务零售额24123亿元,增长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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