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5月1日,全国首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下称《发展条例》)正式施行。
根据《发展条例》,具身智能机器人是指具备物理形态,通过融合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感知、认知、决策和行动一体化自主能力,可与真实环境进行实时交互并完成多种复杂任务的智能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是指涵盖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研发、制造集成、服务运营及场景应用的全链条经济活动,包括核心元器件与部组件研发制造、整机设计与生产、模型与软件系统开发、数据采集与处理、运营维护与技术服务,以及面向多行业场景的融合应用与创新服务等活动。这是国内首次对具身智能机器人及其产业作出明确定义。
《发展条例》紧扣产业发展的核心需求,系统构建了覆盖技术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场景赋能、安全管理的全链条法治保障体系。
在技术创新方面,《发展条例》表示,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支持开展具身智能模型、运动控制系统、多机协同系统、核心元器件和自主技术芯片等的研发和应用,支持建设具身智能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技术攻关平台,推进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攻关,并允许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多个项目单位同时获得前期立项。
在基础设施领域,《发展条例》聚焦新一代网络、智能算力、数据中心、应用中试、检测检验等开展具身智能机器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包括构建智能算力供给服务体系,建立算力资源调度与管理机制,提升算力供给能力,降低算力综合成本;依法推动与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环境相关的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设相关应用中试平台,搭建多场景、多行业、多任务的真实场景训练测试场地和仿真训练平台等。
为推动创新成果落地,《发展条例》明确,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应用推广,推动行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应用场景,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在特种作业、工业制造、农业生产、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加速具身智能机器人从科研、展示向生产、生活领域等场景落地。同时,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在公共场景的首试首用和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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