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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对综合效益较好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2026-04-07 16:24:34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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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四大工程30项具体举措为抓手,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培育经济新动能,推动服务业扩存量、拓增量、提质量,全面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在主体培育方面,东莞推出“个转企”“分转子”一件事办理服务,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成本。对当年新上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开业即上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定期遴选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并给予资金奖补,提供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简化资产过户、工商登记等手续,对完成主辅分离且新设服务业企业达标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设立统一运营主体,建设一体化收银系统,按系统投资额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另根据交易额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竣工后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东莞聚焦服务业创新转型,支持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服务业企业通过人工智能算力服务平台租用市内外智算源的,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领域企业,在引进购置专业设备设施、软件及实施设备更新且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含数字化转型项目)或服务平台建设,在项目竣工后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强化标准化建设,对牵头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助,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接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支持绿色化发展,对取得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按每张证书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10万元。

  在市场拓展方面,东莞鼓励服务业企业取得对外服务合作资质并在境外设分支机构,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对年度招揽入境过夜游客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分档给予最高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奖励。

  积极拓展“粤贸全球”“粤贸全国”展会目录,对服务业企业、商协会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参加《粤贸全国东莞活动目录》内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一定比例资助。

  东莞强化要素保障,为规上服务业企业员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先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将符合条件企业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白名单。对中小型服务业企业贷款担保损失,给予担保公司50%补偿(不超过总体损失20%)。

  支持企业争创品牌,优先保障质量品牌领先企业的土地、能耗等指标需求。打造高能级集聚载体,对综合效益较好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推广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完善“企莞家”平台,实现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对新兴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编辑:韩鹏飞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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