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11月17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安徽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会上,安徽省药监局副局长张磊介绍,在《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注重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采取一系列针对性举措,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提升药品监管效能。将服务贯穿于药品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强化“预警服务+常见问题指导”,推广开展现场检查“延后一小时”服务企业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降低违法风险。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风险+信用”分级管理制度,推进涉企检查融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风险会商机制,每季度分领域开展风险会商,梳理汇总风险信息,实施有效管控,增强监管靶向性。
着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合肥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亳州现代中药、阜阳现代医药、大别山西山药库、黄山医疗康养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鼓励在医药产业有先发优势和产业基础的市、县规划建设高标准特色产业园。
着力提升医药流通质效。加快制定出台《安徽省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多仓协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配送,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批零一体化经营,支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
着力支持产业开放合作。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全面贯彻落实长三角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协作机制,推动医药产业互补协同发展,协同促进药品联合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协作,牵头开展长三角地区推进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共享互认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赋能长三角地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药品进口备案管理,推动合肥空港药品进口口岸作用更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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