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下称《指引》),其中提到,支持各地探索完善新能源全面入市下的现货市场机制。做好市场竞争与系统运行的衔接,优化现货市场出清机制,形成反映供需关系和调节成本的分时价格信号。
完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机制。推动发用两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探索按节点/分区电价申报及结算。
扩大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范围。鼓励包括新型经营主体在内的各类主体根据自身特性,以聚合等多种方式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更好发挥灵活调节资源作用。
丰富零售市场交易方式。搭建零售线上交易平台,研究建立零售套餐价格事前估算机制,引导零售用户通过平台比选方式签约,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竞争。
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价格传导。完善零售市场套餐模板,鼓励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灵活配置零售套餐、签订分时合约,促进批零价格传导、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适应电力用户新能源消费意愿,创新引入绿电零售套餐等新品种。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