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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推动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2025-09-12 10:03:49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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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近期,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准在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全文向社会公布。

  对于畅通人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方面的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运东来在9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加强人力资源政策协同、健全人才评价和薪酬制度、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以及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等畅通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相关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这些举措是综合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试点地区围绕4个方面进行实践探索。

  坚持就业优先,增加流动机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推动试点地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聚焦先进制造业、消费新热点、民生新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加大试点地区岗位挖潜扩容力度。

  加强服务供给,促进顺畅流动。推动试点地区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促进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持续深化社保经办服务,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动更多的社保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健全试点地区博士后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外国专家保障机制,推进外国人才服务保障和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优化市场环境,激发流动活力。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引导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推动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注重能力培养,释放流动潜力。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形成学徒工、高级工、技师等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有效衔接机制,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推动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指导试点地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更好发挥人力资源要素作用,推动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韩鹏飞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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