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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指标|聚焦“营商青岛·共赢之道”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青岛模式”

2023-04-11 10:50:45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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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招商引资质量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评价营商环境的主要标准,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以数字赋能为支撑,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城市典范。

  青岛市作为营商环境国评提升最快的城市,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国第一方阵持续进位争先。市场主体活力迸发。2022年,青岛市GDP总量14920.75亿元,同比增长3.9%。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00万户,民营市场主体占比98.29%。人才总量达到265万,创业密度位列副省级城市第3位。改革创新不断深化。2022年,青岛市承担营商环境领域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127项。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对青岛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报道5篇,国务院电政办对青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电子证照融合应用”等做法进行典型推广。政务服务提质增效。青岛市在全国计划单列市中率先组建市级行政审批局,行使了市直20个部门的709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建成青岛市民中心,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为一体,设置窗口309个,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2500余项政务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

  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推进机制“青岛模式”

  (一)明确一个标准。将招商引资质量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评价营商环境的主要标准。

  (二)优化一个机制。建立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工作体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优化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由市委双常委挂帅,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调整设置在市行政审批局,推动营商环境工作由综合协调服务转向专业能力建设。

  (三)建立两个报告。实施营商环境“两报告”制度,在市区两级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写入营商环境专题,并将每年召开营商环境大会确定为常态化制度安排。

  (四)组建三支队伍。组建营商环境专家委员会、媒体观察员、营商环境体验官三支队伍,已选聘首批营商环境专家委员12人、媒体观察员10人、营商环境体验官110人。

  (五)打造一个品牌。打造“营商青岛·共赢之道”城市营商品牌。开设“青岛营商环境会客厅”,做强青岛营商团队IP——“青营团”,发布“营商金牌榜单”。2022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张大为同志和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二、强化政策供给,积极推出制度创新“青岛方案”

  2022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22—2024年)》,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四大提升行动,推出100条创新突破政策。

  (一)聚焦办事方便,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动。搭建“青岛政策通”平台,汇集超2.4万条政策信息。打造数字审批“青岛模式”,建立“一套标准”“一张清单”“一批场景”,实现“全程网办”到“智审慧办”。电子营业执照与13个大类67个电子许可证实时共享、联展联用。建成施工许可审批调度平台,对省市两级重点项目和专项债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挂图作战”。

  (二)聚焦法治公平,实施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出台《青岛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打造“金智谷”平台,妥善审结金融案件。加快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法智谷”,涉外法律服务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

  (三)聚焦成本竞争力强,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引导本地大企业、头部企业精准招引上下游产业项目。创新推出30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在全国首创“陆海联运、海铁直运”监管模式。

  (四)聚焦宜居宜业,实施创新创业环境提升行动。建设“创业一件事”平台。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三年行动方案,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3716家。

  三、突出数字赋能,倾力打造数字化营商环境“青岛样板”

  (一)打造“无证之城”新名片。推出减证办、免证办等便民惠企举措,全市1132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证照证明办理、1947项实现纸质材料免提交。

  (二)优化“双十二”民生服务品牌。推行12个政务服务“一件事”和12个城市运行“一个场景”改革,全市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超过99.5%。

  (三)构建“数赋百景”新生态。2022年以来,全市形成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579个。在金融领域强化信用数据应用,惠及企业11万余家。

  四、创新标准监管,努力释放服务市场主体“青岛温度”

  (一)高质量开展市场监管标准化建设。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联合抽查部门达到32个。

  (二)创新推出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推出108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

  (三)多举措强化信用监管。开发“企信通”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和食品、药品等特殊领域的信用查询、信用应用等功能。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步,青岛将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强化深层次制度供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务服务中感受到高效便捷和公平正义。(青岛市人民政府)


编辑:周子怡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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