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坚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更新迭代升级实施各项改革,尤其是在贸易便利、扩大开放方面,充分利用制度优势,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不断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跨境贸易便利化是高水平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上海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推出“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无陪同查验和在线稽核查等重点措施,同步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精简单证种类并简化办理手续、降低THC等口岸费用、推行提货单无纸化等配套措施,跨境贸易效率大幅提升。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上海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已达到海洋经济体第5位水平。
一是通关全链条、全流程进一步优化。我们积极引导企业自主选择在货物抵港前,采取分步申报等模式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推动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开展“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内,增加全国首创推广的技术服务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功能,出口退税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持续提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级,支持跨境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各类主体共建共享海外仓。持续开展“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模式试点,实现“一个窗口、一套标准、一站受理”,并提供特殊集装箱直装直提作业的网上申请、码头审核、申请反馈、进港信息查询等功能。
二是进出口环节费用进一步降低。我们优化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收费公示系统,减免疫情期间货物堆存费和滞箱费等相关费用,着力降低通关成本。据估算,2022年全年,仅港航企业为客户减免重箱库场使用费3.3亿元。同时,我们开展跨境贸易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深挖投诉举报、网络舆情和相关单位移交线索,重点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是口岸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我们深化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建设,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和电子系统升级,智慧道口已实现上海港外贸集装箱码头全覆盖,道口平均通行时间压缩到10秒以内。针对箱源紧张、提箱难等问题,推出能实时采集船公司空箱堆场可提箱量情况的EIR2.0系统。我们深入推进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改革,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建立由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参与的保通保畅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跨关区疑难问题、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有力维护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同时,进一步深化关港合作,积极推动“联动接卸”、转关“离港确认”等模式扩大试点。
二、持续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上海高度重视外商投资服务,持续优化跨国公司投资、贸易、研发、出入境、人才引进等服务效能,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近悦远来,集聚跨国公司总部机构,汇集全球资金、技术、数据,创新创业活力持续迸发,开放优势进一步彰显。
一是加强外商投资法治体系建设。上海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1年制定实施《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了外商投资法治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对标国际通行规则,聚焦征收征用、资金进出、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技术合作、政府采购、地方标准制定、城市特许经营等外国投资者最为关心关切的问题,明确了具体规定,为外商投资营造安全、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二是建立外商投资精准服务机制。我们建立健全重大外资项目服务制度,组建重大外资项目市级工作专班,制定首批市重大外资项目清单,对首批清单内26个市重大外资项目实施专员服务,市、区协同推动项目准入、规划、用地、环保、用能、建设、外汇、进出口等相关事项。特斯拉、乐高乐园等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加速落地。
三是优化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我们优化高水平外籍人才认定标准,研究制定持续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工作方案,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等限制,将部分外国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等“高精尖缺”外籍人才纳入到认定和引进范畴。实施国际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聚焦高新技术、专业服务、城市规划建设等领域,根据国家授权制定出台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配套认可细则和执业办法,逐步放开专业领域境外人才从业限制(法律服务除外),对其在上海完全市场化竞争行业领域从业视同享受国民待遇。同时,支持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引入外籍调解员、仲裁员,建立外籍调解员、仲裁员名册,积极推进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
三、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为标尺深化以评促建
组织实施营商环境评价,推动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抓手。2019年以来,上海按照国家营商环境测评导向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各区的营商环境评价,并纳入全市年终绩效考核,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明显。我们的做法: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和世行营商环境对标改革,以及企业服务、项目建设、政策落实、产业推进等纳入评价。
二是形成部门合力。将市发展改革委(信用管理)、经信委、商务委、住建委、市场监管局、规划资源局、科委、知识产权局、金融服务局、高级人民法院等10部门纳入进来,从各自领域对各区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测评。
三是注重企业感受。兼顾部门工作评价和市场主体评价。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度权重提升至40%。
四是优化组织方式。每年工作考核重点提前通知各区,考核方案与各区共同商量制定。企业满意度问卷题量不多、网上填报、填报周期近半年,任何企业均可通过扫码填报,尽量将测评对企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依托市企业家联合会发动企业家参与测评,尽可能从企业经办人员和企业家多层面了解营商环境真实情况。(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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