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边芙蓉)在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一共有十项评估指标,分别是开办企业、申请建筑许可指标、获得电力供应、注册财产、获得信贷、投资者保护、缴纳税款、跨境贸易、合同执行、办理破产等十项指标。“获得信贷”这项指标反映了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法律保护力度及便利程度,主要测评有关信贷的法律基础、信用体系覆盖的范围、途径和质量等。
具体来说,“获得信贷”包含“合法权利指数”(衡量法律保护借款人和贷款人并因此而促进贷款的程度、“信用信息指数”(衡量信贷登记部门的信贷信息覆盖范围,以及信用信息获取的法制保障程度)、“公共信贷登记机构登记的个人和公司的数量”、“私营信用资料社登记的个人和公司的数量”4个维度。
然而,法律基础却是这项测评当中非常薄弱的一项。我国当下的银行法主要指1995年9月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并在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中作出略微修改。该法是为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面对如今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这套法律早已经不太适用了。
营商环境信贷核心:企业如何融资
关于营商环境的“信贷”指标,核心问题就是企业和融资的关系,常规的融资方式是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主要根据抵押物来进行,小微企业普遍刚起步,缺乏抵押资产,难以在银行完成借贷,也更难实现扩张。面对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2000年后我国的一级市场兴起,初创企业通过股权置换资金,企业创始人不仅能够减少经营失败的还款风险,也能够更快的获得资金,无需像银行审批一样需要抵押及缓慢的层层上报的周期。
然而,从2017年开始,我国创投机构整体受经济下行压力大影响,资金减少,根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年底,股权投资机构超过了1.4万家,基金管理规模超过了10万亿元,从规模上看中国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二大股权投资市场。但全年的投资规模、募资规模及退出数量与2017年相比均出现了下滑,2018年股权投资机构整体募资额为1.33万亿元,较2017年同比下滑25.6%。2019年资金问题更是凸显,不得不让投资人对于所投标的的评估更加严苛,无论是项目投研评估阶段、还是财务、法务尽调阶段,除轮次增多外,对于风险的把控也更加细致。今年,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将早期初创企业剔除了标的名单,若非项目本身具有很强的增长性且回本周期快、年营收3000万以上并在B轮之后,众多一级投资机构基本上是不会太多考虑的。
如此一来,小微企业,尤其是那些非IT、互联网、生物技术与医疗健康的企业几乎很少能获得一级市场融资的机会。
新兴融资渠道亟待法律规范 降低风险
那么,他们获得融资的方式几乎只剩下银行贷款以及近两年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确实在短期内改变了部分小微企业的困境,但是其P2P领域却也成为了很多人的梦魇。用虚无的利息骗取投资者的本金,最后携款而逃,让众多家庭陷入财务困境。随着P2P暴雷,互联网金融一轮大洗牌后,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众多承担了部分商业银行职能的金融平台都再次纳入了监管视线,重新规划各金融平台职能,与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互相补充,为融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已经刻不容缓。
因此,根据2018年发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商业银行法》修改已经列入第二类项目,属于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通过立法将不同金融平台的职能和准入规则做出明确规定,并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合理评估借贷人资质,不仅能够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也能避免市场乱象造成的资源浪费,可以更加有效的服务借贷企业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