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9月3日电(记者 王镜榕 视频报道 郭霖滨) 9月1日上午,聚焦“新理念 新跨越 新格局——推进更高水平全面开放的新挑战与新未来”主题,中宏论坛第二十八场在线研讨召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胡钟中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以下是发言内容:
2021年以来,中欧经贸关系出现了波动。由于安全和贸易问题的紧张局势、欧洲对中国人权行为的批评以及制裁和反制裁的循环升级,双边关系逐步恶化。欧盟内部陆续产生对中国发起贸易争端和脱钩的讨论。
在战略层面上,欧盟在2019年将中国从“战略伙伴”降级为“谈判伙伴”和“经济竞争对手”和“制度性对手”。这一定位在2021年的“欧中新战略”报告以及德国新政府的执政联盟协议得到延续。在国际合作中,欧盟暂停了推动经7年多磋商完成谈判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在媒体宣传上,部分报道将中欧双边经贸增长视为供应链风险因素,而贸易争端工具(包括国际采购、反倾销和反补贴)则被视为谈判和制裁的有效手段。
可以看到,近些年欧盟对中国政策调整过程中,意识形态化趋势更加明显。仅就双边经贸关系来看,虽然主流仍是合作共赢,但欧方也在权衡利弊,积极寻找替代方案。
双方仍有充分的合作基础,这一点没有改变。首先,作为中欧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中欧双边贸易总额已经连续9年实现正增长。其次,中欧在经贸需求上高度互补。中国有市场、资金及相关产品,欧盟则是中国在美国的高科技壁垒下的技术来源,这种互补关系符合双方利益需求。最后,在对于贸易本质的认识上,双方都认可建立在经济全球化,多边主义、自由贸易规则之上的全球治理模式。中国在维护全球供应链稳定、环保和维持欧盟增长前景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仅就经贸关系而言,欧方也在权衡利弊。中欧商品贸易逆差逐年加大。欧盟对中国的出口国内增加值率下降,中国中间品自主比例上升。新冠疫情造成的供应链中断增加了运营成本。中国对中东欧进行了投资,但未达到期望效果。这些因素导致欧盟考虑遵循“开放战略自治”的模式,通过增强关键部门的国内能力以及外部依赖多样化来寻求使欧盟经济自主的战略。
鉴于当前的挑战,在诸多问题上同时达成有意义的协议是困难的。我们认为中欧双方应该开展合作,充分交流,成为多边主义下,国际经贸规则制度的合作伙伴。双方可以从小方面逐步修复双边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提升营商环境。根据欧盟中国商会的报告,在欧中国企业对欧盟营商环境总体评价连续两年下降,尤其是政治环境和商务环境的评分较以往显著降低。而欧盟也陆续出现报告指责中方企业在招标、经营规范和遵守当地法律方面出现问题。双方在营商环境上都有能力提高。
高标准全球价值链规则协同。中欧在当前全球背景下,都应确保全球价值链的平稳运行。欧盟可以和中国合作,在多边框架下优化加工贸易安排,帮助更多国家融入全球价值链。这不仅仅能加强贸易链的弹性,提高商品多样性,降低通胀,也和中欧共同建立高标准的贸易制度愿景相符合。双方可以讨论如何在复杂价值链活动中降低非关税成本(例如取消在商品中间国强制产品检测和认证而改为目的国)和过程中生产性服务业的税率叠加。
贸易救济措施改革。长久以来,中国因其非市场经济地位而在欧盟反倾销监管中被区别对待。而在当前全球通胀的背景下,欧盟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同样也损害自身的福利水平。在WTO框架下进行贸易救济措施改革对双方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