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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大项目建设运营衔接机制,拓展民间投资空间

2026-10-15 11:45:22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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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围绕民营企业投资意向,公开推介交通、物流、水利、能源等领域36个重点项目,预计总投资614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156亿元。2026年9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提出,要上下协同合力稳投资,高质量做好项目准备,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强投资项目要素保障,提高投资审批效率。笔者建议,落实相关部署,应将运营要求纳入项目前期准备,明确服务需求、网络接入、资金安排和维护责任,统筹建设与运营,推动民间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运营论证,做实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单位应同步编制建设与运营方案,明确服务对象、需求依据、收入来源、维护投入和配套要求,将相关内容纳入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推介。建设、招商、融资环节共用基础数据,及时更新需求预测和收费依据,为投资者研判提供完整信息。对尚待落实的事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办理进度及其对开工投运的影响。

  依据项目属性安排建设规模和实施时序。对同一区域的关联项目,统筹核验需求来源和服务范围。经营性项目重点测算现金流,需求培育期较长的项目合理分期建设,公益性较强的项目明确服务责任和资金保障。围绕客货流、用能需求、价格和工期等测算不同情形下的收支,结合论证结果完善方案,促进设施供给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二是统筹规划建设时序,推动工程与配套设施同步投运。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快制定出台铁路线路接轨管理办法,规范简化铁路线路接轨手续并公开有关要求,支持有条件的铁路项目实行管内自主运输调度,完善铁路线路路网使用费等方面财务清算规则。笔者认为,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项目单位和网络运营主体,提前明确接入标准、技术条件、收费依据和办理程序,将配套设施建设、运行调度和服务结算纳入实施安排。

  以新建汉江沙洋港疏港铁路项目为例,应统筹线路建设、路网接轨和运输组织,明确各方责任,定期核对工程进度与投运条件。区分施工承包、股权投资和受托运营,依约落实决策权限、信息获取和履约责任。跨区域事项依托现有协调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和材料复用。对共用节点的项目,按节点承载能力统筹建设与投运时序。

  三是优化融资安排,促进资金供给与经营周期相匹配。分别测算建设期、投运初期和稳定运营期的资金需求与偿债能力,遵循市场化原则由金融机构自主评审,合理安排授信期限、提款条件和还款节奏。资本金缺口通过完善出资安排解决,短期周转需求配置相应流动资金。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衔接投资支持,明确公共资金用途,并依据风险性质和各方管理能力约定分担方式。价格调整和公共服务要求变化,依照有关制度与协议处理。

  统筹资本接续与运营交接。对具备条件的成熟资产,依法选择引入新投资者、股权转让或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核实资产权属和存续债务,明确维护更新义务及运营责任承接。项目新增出资与原股东转让价款分别核算,保障资本调整期间服务连续、维护投入稳定。

  四是加强全程跟踪,以运营实效改进项目管理。依托既有推介和监测体系,分阶段记录投资对接、资金到位、开工建设和实际投运情况,区分拟引资金额、实缴出资与完成投资。对进展缓慢的项目,查明需求变化、手续办理、配套建设和融资安排等原因,落实协调责任,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将评价重点从建设进度延伸到实际服务。经营性项目跟踪设施使用、收入回款和维护成本,公共服务项目兼顾覆盖范围、服务质量和使用者负担。把投运情况与前期预测对照,分析偏差、改进方案。对需求培育期内的项目,结合行业特点确定评价周期,统筹已有材料开展跟踪,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将运行反馈纳入后续项目准备,形成持续改进机制。

  完善建设运营衔接,应把经营条件、配套设施、资金接续和运行评价贯穿项目全周期。通过做实准备、协同建设、明晰权责、持续改进,为民间资本自主参与和长期经营创造条件,推动项目投入形成持续服务能力。(作者:王琪延,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教授;高旺,河北经贸大学副教授)

编辑:王镜榕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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