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站在这一承前启后的关键历史节点,这部基础性法律与“十五五”规划纲要同频共振,从制度构建、环境优化、动能培育三个维度协同发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实现从“政策驱动”到“法治护航”的历史性跨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
筑牢法治根基,夯实民营经济发展“压舱石”。法治是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明确法律地位、强化责任约束、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三个层面筑牢根基,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一是明确法律核心定位,确定发展根本遵循。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民营经济的核心地位,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正式写入法律条文,确立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基本原则,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这一表述,不仅是对民营经济地位的权威认定,更是向全社会传递的明确信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是阶段性举措,而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二是加强责任约束,完善法治保障格局。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必追责”的刚性约束,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筑牢安全防线。三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提升法律落地效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配套制度建设,推出了180多项配套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督促修改、废止1400多件。同时,地方层面同步跟进,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
破除发展壁垒,涵养民营经济成长“新生态”。良好的发展生态是民营经济茁壮成长的土壤。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市场准入、投资融资、政务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民营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新生态。一是破除准入壁垒,畅通市场空间。持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非禁即入”原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资金、土地、数据等要素资源,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与重大项目建设,严禁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从源头杜绝排斥民营企业的政策壁垒。二是畅通投融资渠道,破解发展难题。针对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要素获取难等突出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不得设置额外信贷门槛。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先支持中小微民企。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民营经济组织意见建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市场进入和退出成本。
强化创新驱动,点燃民营经济升级“新引擎”。创新是引领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科技创新、产业转型、规范经营作为核心抓手,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能,点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一是强化科技创新激励,培育新质核心动能。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开展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参与现代化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快民营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三是引导规范经营发展,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促进与规范并重,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又依法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严格划定生产经营行为边界,健全完善现代治理结构与内部管控体系,规范经营者行为,增强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民营经济贡献全国五成以上税收、七成以上城镇就业,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公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既是民营经济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周年,又是国家以法律形式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的一周年,还是民营经济在法治护航下焕发蓬勃生机、释放创新活力、迈向更高台阶的一周年。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更加凸显。未来要纵深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见效,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确定性,进一步破除发展壁垒、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创新活力,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在新质生产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楫争先、再谱新篇。(作者:王智新,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璐璐、王钰硕,河北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博士研究生;邢双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复杂网络下国际制裁对海外投资的冲击及中国应对研究”(24BGJ03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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